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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利用软件非法盗取钉钉用户姓名及手机号码近 160 万条,并在网上予以变卖。邓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 1.5 万元。
非法盗卖公民信息 获利三千被判四年
利用软件非法盗取钉钉用户姓名及手机号码近 160 万条,并在网上予以变卖。1 月 23 日,经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邓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 1.5 万元;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3225 元,同时没收其用于作案的手机和电脑硬盘,上缴国库。
今年 30 岁的湖南祁东人邓某,于 2018 年 5 月从网上定制购买了一个能批量获取钉钉用户数据的软件工具,多次租用服务器秘密进入钉钉(中国)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脑系统,大批量传输通讯录,获取用户信息。6 月 20 日,钉钉公司技术人员发现有人窃取用户数据后,通过技术反查,发现是邓某在通过淘宝购买服务器,并安装虚拟机运行钉钉,使用技术手段大批量获取用户信息,遂于 6 月 28 日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经公安机关立案查明,邓某窃取钉钉公司涉及浙江金华、杭州、绍兴等 67 个地区客户用户姓名、手机号码的公民个人信息,共计 1597095 条,进行复制存放在其电脑。之后,在网上以每条 3 分钱的价格出售 10 万余条,非法获利 3225 元。